药品定价需摆脱利益集团

2011-12-28 17:30:48    来源:  作者:

  江苏的一位乡镇卫生所的医生向《中国经贸聚焦》记者证实,他每向患者开出一盒药,药厂会给他10%的回扣,他同时表示,如果是在大医院,医生拿到回扣的比例会达到20%。此说法也得到了该基层医生向记者介绍的医药代表的证实。 药价加成:一条荒谬的游戏规则?

  张成表示,从制度和机制角度来讲,目前药价虚高的原因,一是国家有医院可以在中标价基础之上再加成15%零售的政策,由于比例是固定的,因此购进的价格越高,加成的金额也就越高。“医院有这样的利益驱动,就导致了医院愿意用高价药。”

  另一方面,从医生的角度来说,医生为什么愿意给患者开高价药呢?首先是因为医院愿意开,医院普遍在激励机制上是鼓励医生开高价药的,至少在这方面不作为。医生还有一个动力,“药虫子”为了让医生开他的药,毫无疑问要去做医生的工作,这就促使医生去开高价药或者多开药,因为有回扣的存在。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在接受《中国经贸聚焦》记者采访时认为,药价虚高的根源在于政府制定了一个没有必要的荒谬的游戏规则,就是只能加价15%,而且这条游戏规则适用于全中国。“假设你是开饭店的,政府规定你只能加价15%,你会炒土豆丝吗?如果是这样,你炒半天赚的钱连厨师也养不起。所以,你把土豆丝换成某种便宜药,这样的事一模一样发生在我们的公立医院中。”

  顾昕比喻道,如果政府规定一个饭店卖啤酒只能加价15%,那么有两种可能的结果:一种是所有的饭店都不卖燕京啤酒(000729,股吧),而改卖进口啤酒了。第二种可能是,燕京啤酒饭店的进货价最多1元/瓶,“我家旁边的路边摊还卖4元呢,这都加价400%了”。如果硬性规定饭店只能加价15%,饭店老板会跟批发商商量把进货价做成3.5元/瓶,然后加价15%,结果还卖4元。在这当中,虚拟进货价和实际进货价之间2.5元的差价可以以回扣的形式反馈给饭店老板。“如果国家抓回扣的话,就把差价算成是给饭店送点炒锅、空调、食用油之类。”

  与此同时,根据现行规定,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价即为医院的采购价,医院不得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以降低采购价。顾昕告诉记者,在现实生活中,二次议价很难避免,但既然政策这么规定,有些医院就跟供应商商量以低于中标价的价格采购药品,但发票上写的金额仍然是中标价,然后把差价以培训费、设备费等形式补贴给医院。“不能二次议价是一个荒废了的游戏规则,规定了等于白规定,人家该怎么玩还怎么玩。事实上,这比不规定还要坏,因为它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

  不过,张成指出,导致药价虚高的原因,不能简单认为是医院加成15%导致的。当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但仍需要综合来考虑。一方面医院在中标价基础上加成15%使得医院有卖高价药和多卖药的动力,但同时也不能简单地不加成或是零差率,全国医院内部的药品流通供应成本高达10%左右,也就是15%加成有三分之二消耗在医院内部的药品管理上,医院真正从中获得的直接收益不到5%。 集中采购招标使药价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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