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药店高层人士对财新记者坦言,已经做好与医院合作的准备,甚至需要与同行竞争以获得合作的机会。所谓“合作”,指医院与社会药店以类似药房托管的形式签订协议,或药店直接开在医院内,向医院支付房屋租金以及药品销售返利;或药店开在医院门口,由医生指定患者到该药店购药,从中给医院提成。
某药企高层私下表示担心,如果届时医疗机构对返利的“胃口”太大,不知如何招架。这显然与医药分业的初衷大相径庭。
“公立医院改革与医药分业间实际上是‘不破不立’的关系。”一位相关部委研究室的医改专家说,“关键还是要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打破公立医院对医疗资源的垄断,公立医院才无法再要挟药店。”
对于医药分业到底有没有必要,宋瑞霖的看法是,这牵涉到到底要不要把医院的大门打开来改革的问题。医药分业不是简单地为了把药房搬出来,还要通过不同的机制、岗位,形成医药间相互的制约,通过临床医师和执业药师之间相互监督和平衡,来推进合理用药。“这才是医药分家的政策目标”。
一位参与调研的专家对财新记者表示,此次商务部提出医药分业是“要让医生和医药代表不知道患者拿着处方去哪里买药,才能切断医生和药品间的经济联系”。不过他认为,在目前管办尚未分开、公立医院改革停滞的大环境下,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医药分业,“恐怕未必能获得理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