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新波表示,现在还没有一个地方执行药事服务费,但倘若将医师开处方的质量、数量与药事费挂钩,如每一种药品收1~2元,或每张处方收5~10元等,那么“群众就遭殃了”。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志英担心,药事服务费和药品加成很可能 “换汤不换药”。“降药价,但提高药事服务费,最终老百姓总共的医疗支出会不会反而增加?”
廖新波分析,药事服务费本应是为了提高对药事安全的重视而提出的一项费用支出,而中国将增设的药事服务费,是出于补偿因取消药品加成而使得医院收入减少的考虑,因此难免有人认为这是变相的、改良的“以药养医”。
对于外界的揣测和不解,陈竺明确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药事服务费设置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和药价、处方费用都没有关系”,这项政策还需要探索。
焦点问题
基本药物不够用?
陈竺:今年出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
2月26日,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在卫生部的发布会上透露,27个省份启动并完成了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启动招标采购的地区,招标价格平均降幅在25%到50%之间。
“药价降下来”的喜讯传来的同时,新的问题又呈现出来。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表示,基层医疗机构正面临着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不够用”的新情况,一些患者因为得不到过去常用药品而选择更高一级的医疗机构就诊,这将有悖国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的初衷,也不利于社区卫生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四川省试点基层以及安徽省的测算,目前需要的基本药物应在500余种,因此建议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数量增加到400种。”李铀建议,增加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把地方自行确定的补充基本药物比例由目前的15%提高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