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被指谬误甚多 调整结算方式返暗利

2010-06-29 21:42:36    来源:  作者:

  主持人:您有没有汇总的情况,企业提的意见大概有哪些?

  于明德:我们现在原原本本照文转告,来一份转一份,企业的意见,很集中的有一些条。刚才我说的是最集中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第二个,更多的采用市场机制,这是大家一致的呼吁,在价格改革上更多的采用市场机制去解决一些当前遇到的困难。比方说买高价定高价卖高价这些中间费用过高,高定价大回扣等等,更多采用市场机制。如果你靠这几个定价部门的人能把企业内部的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率都给查清楚,我看难于上青天。

  主持人:您曾经在原国家经贸委任职,您能不能稍微详细讲解一下,这个办法有没有可操作性?

  于明德:没有,肯定的说没有。经贸委那时候已经是市场化以后的经贸委,原国家医药管理局政企不分,国务院授权它管理企业的时候也没有管理到今天如此计划的程度。很多药企参与竞争体现竞争力的指标你需要限定,这是相当不可理解的事情。控制销售利润率,那我们技术创新是为什么?就是为了降低成本,我们加强管理为什么,就是为了降低成本。我们压缩每一个冗员是为什么,也是为了降低成本。降低成本是我们始终追求的目标,我们要努力通过创新降低成本,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如果把率限制死了的话,那么你鼓励什么呢?企业管理内部的期间费用,一个企业生产多种品种的情况下你去查某一个投标品种的期间费用能查清楚吗?那个有多大的调整余地?你们有多大的能力?不可实现的事,这完全是违反市场的事情。政府最能够也最应该控制的是招标采购价格,这是一个最根本的环节,其它不是需要政府亲自来过问的,如果政府核算某一个企业的期间费用率,我觉得那企业的人应该到政府去当官员,政府应该到企业当厂长。

  新规逼迫药企调整结算方式返暗利 共同抬高药价

  主持人:谢总和牛总有没有一个回复?都提了什么意见?

  谢子龙:迄今为止我们尚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通知需要我们提意见。但是我们企业一直非常关注这项工作,我专门也组织了我们内部人员进行一个讨论,也准备在最近的时间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向相关部门反馈这个意见。整体的我们认为第一个就是它应该要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第二跟国家的医疗改革措施配套,尽可能实施医药分开。第三,应该要有一些鼓励企业降低药价的方法。比方说这么多年来,我们企业在全国首创平价药房,我们不是很好地把价格降下来了吗?政府很多时候希望用一些行政命令去降低它的药品价格,最后的结果是每一次理论上降价多少,事实上所降的药品基本上没有了,换了另外一些品种取而代之。我们做了平价药房之后全国同行纷纷仿效,八年多的实践证明,确实能够非常有效地降低药品价格。所以我认为国家相关部门也要鼓励企业之间的竞争,利用竞争的方法降低药品价格。

  于明德:政府现在不会给每个企业发一个征求意见稿,都是在网站上一挂公示了就是征求,很多企业不看政府网站,这不行,这是企业的问题,以后得改,得天天上政府的网站。

  牛正乾:我们也在小范围有所讨论,24号我们刚刚在杭州讨论了这个事,主要是零售企业和药厂,大家的一致意见是办法出台之后可能会对企业有比较大的影响,但影响是哪一类企业哪一类产品,这个很重要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目的如果是为了降低药价虚高或者降低高价药的虚高部分,那这个办法是达不到目的的。但是这个办法可以达到另外一个效果,那就是让在市场上已经价格很低的廉价药受到很大的影响,甚至批量退出市场,造成廉价药更加短缺,而对药品价格虚高的药品有影响,但是影响是比较有限的。

  举例来说,对于药厂的期间费用率和销售利润率的规定核查核算很难做到,这是其一。其二,并不是说这次的办法对药厂的期间费用率和销售利润率进行核查定价,我们原来的《价格管理办法》也是采取成本定价法来这么定的,现在市场上的所有药品包括企业自主定价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价格定价方法也是差不多按照这个办法来定的,已经定出很高的价格。改变一下能定科学吗?很难。这是一个。

  流通环节的差价率的限制,按照不同的价格区间不同的加价率,这个严格限制带来医药工业企业和医药流通企业甚至包括医疗机构原来的结算方式进行一个调整而已,但这种结算方式的调整势必会造成整个产业链来共同抬高药价。举例来说,原来某个药厂给一个药店供药5块钱供货,药店在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假设15块,按照14、13、12块卖都是符合国家的规定。按照现在出台的新规定,只能增加顺加40%,那就是说只能卖7块,在这种情况下,医药工业企业为了回避因此带来的降价风险,一定会抬高给药店的供价,把药店的供价直接抬成12块,把原来的5块和12块之间的降的差价反过来返还给药店。如果药厂给药店的供价由5块提高到12块采取返利的措施,原来药店赚进货差价的形式,现在变成赚5块到12块之间厂家给的返利,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原来药店自主掌握了5块到15块的差价,因为药店与药店之间的竞争,可能按14、13甚至6块钱就卖了,就赚一块钱,这是竞争带来的结果。但现在药厂抬高成本按12块钱供货,药店不可能把价格降成7块、8块卖货,只能高于12块以上。从流通环节顺加的差率的控制带来的是,药店的采购药品的心理和现在医疗机构基本相似,医疗机构希望价格越高赚的利润越高,现在这种影响直接延伸到药店,它也变成了价格越高赚的差率表面上低但是厂家给予的返利会越多,利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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