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安徽是“唯低价论”的典型代表,不问青红皂白,谁的价格低就让谁中标。这种方式不应该成为趋势。
安徽省药采中心副主任孙萍告诉记者,安徽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并非不重质量,相反是严把质量关。在招标中,将投标药品提前送到省药监局进行审核把关,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对投标资料进行随机抽查。
“省药招小组对质量问题有一个规定,一年内两次以上被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质量公告为不合格的产品,或者中标药品一年内有一次被省级药监部门质量公告为不合格产品,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孙萍说,按照这个规定,此次招标采购取消了广西天天乐的3个药品的中标资格,这3个药品都是价格最低但质量不合格。
孙萍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此次中标的药品中,有34.6%是我国医药企业排名前100的企业的产品,57.6%是排名前400名企业的产品。
孙萍告诉记者,安徽省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采用“双信封”制度,一个信封是技术标,另一个是商务标。只有通过了技术标才能进入商务标。
技术标的评审包括质量类型、销售规模、企业排名等11项,其中客观分88分,主观分12分,由来自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77名临床和药品专家进行全封闭评审。
通过了技术标后,药品才能进入商务标的竞争。这个时候,药品的价格成为能否中标的关键。
安徽省对基本药物价格进行了三方面的设定,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进货价、周边11省中标价以及国家最高零售价中的最低价格,作为采购参考价。
这样的设计确实降低了基本药物的价格。安徽省药采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此次招标平均降价率达到52.8%。
“药品的招投标就是一场博弈。”安徽省常务副省长孙志刚说,招标的阻力很大,省里的药品行业协会写信给省政府要求保护,信上盖着一个又一个省内药品生产企业的公章。
孙志刚告诉记者,在大输液产品上,四川的一家大企业将价格降低至0.98元,而安徽省内5家生产大输液产品的企业联合起来不降价,还联名写信给省政府要求保护,表示如果不保护,1万多职工就没有了饭碗。
“坚决不能保护。”孙志刚说,这个表态出来后,省内这5家企业马上就降低了价格。
不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在此次招标中也出现变化。
“改革让我们跟生产企业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打破了我们的安全感。”上海市医药股份公司黄山华氏公司经理朱会斌告诉记者,改革前,药品生产企业求着流通企业推广销售药品,现在反过来了,生产企业中标后来选择流通企业进行配送。
据朱会斌介绍,改革前公司的毛利为7%~8%,而现在降到了5%。
安全感被打破,为了适应这个变化,朱会斌在公司内部也进行了改革,与每个业务员都签订协议,如果遇到投诉就会辞退业务员。改革前,朱会斌只需要3辆配送车,而现在,配送车增加到6辆,就是为了提高配送服务质量,以保证公司能够获得更多的配送业务。
在我国的药品流通领域,大型公司能够拿到生产企业的授权,但其销售对象主要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没有基层销售网络。小型配送公司能够覆盖基层医疗机构,但拿不到生产企业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