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医院的药品销售量,卖一盒补15元、卖两盒补30元,……,以此类推。显然,这等于是鼓励医院卖高价药、多卖药,不可取。
(2)定额补贴。即不管医院卖多少药,都按照一个固定数额补贴医院。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医院和医生来说,购销(处方)的药品价格越高,拿到的返利和回扣越多,因此,医院和医生依然存在着强烈的激励卖高价药、多卖药。药价虚高、大处方、人民群众药费支出居高不下问题依然如旧。
更严重的问题是,即使在财政补贴医院药品差价损失的情况下,哪怕是患者直接支付的名义药品费用,也不会下降。还是用前面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患者带着510元来看门诊,过去药品零售价115元的时候,医生处方四盒药,患者支付的总医疗费用是465元。那么现在药品零售价降为100元了,医生处方几盒药?五盒!为什么?因为现在处方五盒,一方面照常保证不突破患者的支付能力,保证患者照常买药,另一方面医生可以多拿一盒的回扣,医院可以多拿一盒的返利,医生何乐而不为?医院何乐而不为?
而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呢?丝毫没有降低!
也就是说,即使增加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贴(药品差价补偿),即便我们不把财政补贴看做是老百姓的负担,老百姓的直接医疗负担也不会有任何下降。
也许,一些厚道人会说,你把医生描述成见缝就钻、惟利是图的商人了,太偏激了。我不得不啰嗦一句,我从来没有认为现如今医生卖高价药、开大处方、拿回扣,是其品德有问题,我一二三、再而三的强调,是我们的医疗体制有问题,是政府对医疗行业的管制模式有问题,才导致了医院医生如此做。我也不得不指出的是,上面我对医生医院的描述符合事实,并不偏激。如果不信,我给出一组来自于卫生部《卫生统计年鉴》的数据:
上表中的数据表明,2000-2010年间,所有层级的政府办公立医院,门诊均次药费都以超过5%的年增速增长,住院均次药费基本以超过6%的年增速增长。而2000-2010年这十年政府对药品价格做了什么呢?发改委连续20余次降低药品价格,降价频度、广度和幅度之高,中外罕见。与此同时,这十年全国各地轮番进行药品政府集中招标,每次招标后,各地招标部门都会高调宣布,招标导致药品价格平均下降了20%-50%不等。
上表数据来自于卫生部发布的卫生统计年鉴,反映的是政府举办的各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情况。这些数据至少告诉我们两个信息:(1)不管政府如何降低药价,到公立医院看病的患者支出的药品费用不但不会下降,还会照常随着患者支付能力的提高(即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这强有力地支持了我上面对医院及医生药品处方行为的判断;(2)管制药价包括利用政府集中招标来控制药价对控制患者药费负担根本无效;从1997年开始算,发改委连续28次降低药价,降价频度、广度和幅度之高,可以说是古今中外绝无仅有;而从2000年开始的政府集中招标,各省市可以说是机关用尽,忙活了十年,2006年后,开始逐渐走向省级集中招标,规矩更多更严。然而让人非常遗憾的是,恰恰是2006年后,门诊和住院均次药费增速比此前还明显提高。数百个地市、三十多个省份,七、八个政府部门,忙活了十年药品集中招标,药品费用依然像上表所显示的那样稳健地上涨着。若还有人非要坚持说政府集中招标是一个控制人民群众药费负担的有效做法,我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