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体系
顾昕:新医改方案中第九部分中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主张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药品零差价”。在政府增加投入的前提下,城乡公立基层卫生机构维持低价运行,其中原来面向老百姓的15%药品加价取消。这种思路是一直行政化的误区。
实质上,这种做法在有些经济发达的城市开始试验起来了。但问题随之产生了,政府大额投入,再加上“药品零差价”的实质是由财政代替老百姓为15%的差价埋单。“药品零差价”没有切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入与卖药的关系,因为卖得越多,就可以让财政当更大的“冤大头”。如此一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几乎变成了专职卖药者,这将会极大地打击零售药店的正常发展。
阎衡秋(北京普祥医院院长):实质上,民营医院在做公益性卫生服务上比公立医院更有动力。由于公立社区医院人员运行经费国家“包”着,医务人员拿固定工资缺乏工作热情。而民营医院因为要参与竞争,不仅乐于承担公益性服务,而且在要质量和服务态度上下足功夫。
社会资本的逐利性并非前进的阻碍,在有效监管下反而是提升社区医疗效率、活力、质量的内在动力。
董朝晖(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际经验不可不鉴。无论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多数国家基本卫生服务提供,多半是私人投资为主,政府只在“市场”不愿意去做的地方,去直接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果过于强调政府直接投入举办社区医疗,再配之管办不分体制,自然会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竞争产生效率从何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