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军介绍:“为解决部分品种在全国价差过大的问题,2009年广东药品阳光采购必须参考其他省市入围价格。”这也是一向特立独行的广东首次选择参考其他省份价格的方式。
目前广东选取了湖南、广西、云南、湖北、四川和福建六省2008年最后一次报价的平均价作为参考依据,要求招标药品不得高于上一次广东报价和六省平均价。
黄晓军表示:“到2008年底,真正以省为单位进行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只有10个省区,其中上海仅针对小部分品种集中采购,宁夏全区采购总额度仅9亿元,因此选择了以上代表性的省区。”
在其他省份的招标中,也有类似的操作方式。如河南就采集了10个省市区的平均价格作为招标低价,药品招标价逐渐显示出全国联动的局面。黄晓军表示:“今后可能把参考范围扩大。”
唐贤敏认为:“这一政策将使药品价格回归到合理价位,避免过高和过低的价格出现。”他解释说,过去经常有恶意低价竞标,最后却无法供货的现象出现,扰乱了广东的药品市场,有了六省平均价做指标,这一现象将大为减少,“政府也不再一味追求低价了”。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报价体系调整相对简单,广东之所以迟迟不开始报价,是在等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指导价,想在此次招标中体现进去。
而已经完成省级招标的省份,一般采取后续补充招标的方式。河南省卫生厅药品招标办副主任李红星曾向记者表示:“等国家目录和指导价出台之后,如果现有价格高于指导价,河南将进行补充招标,将价格压下去。”
尽管“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中也注明,待基本药物目录和配套政策公布后将作出相应调整,但多位参与招标人士告诉记者,今年广东可能要等到目录出台后才开始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