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难从零差价中受益
安邦咨询医药行业研究员边晨光认为,在各地推出的招标政策中,地方保护主义倾向非常严重,高价中标实际上也成为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的一种变相保护。
但即便如此,一位医药行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价格倒挂现象仍然让药品供应商陷入了两难。由于目前试点仅仅在30%的基层医疗机构推行,而很多省份并未明确规定到底是按照原底价供货还是按新中标价供货,因此在操作过程中会出现很大的差别。
如果按照底价供货,企业就没有了足够的“操作空间”,产品难以销售;如果按照中标价即高价供货则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巨大的差价,医疗机构和医生绝不可能允许供应商独吞,商业贿赂势必盛行;二是非试点的70%基层医疗机构目前仍采用底价供货的方式,会导致零差率销售试点单位的价格反而远远高于非试点单位销售价格的状况。
以复方利血平片为例,目前各地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零售价格通常是在实际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加成45%左右,招标前的采购价为0.55元/瓶,加价45%后约为0.80元/瓶,而某省的招标价格为7.93元/瓶,即使零差价销售,仍达到原零售价近10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如果按照报销80%计算,患者支付的费用为1.59元,接近以前零售价的两倍。
由此看来,在中标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原来预期的老百姓享受低价药、药品支出减少的政策初衷很可能会落空,不但使消费者享受不到药品零差价带来的好处,反而会让医保凭空多支付一笔费用。
财政补偿恐陷“无底洞”
作为对基层医疗机构零差价销售的补偿,政府将会给予补贴。按照各省市政府对补偿问题的探讨,目前的补偿途径可以概括为两种:一是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按药品销售的15%进行补贴,二是通过核算进行固定额度补偿。专家认为,第一种思路与目前的顺价加价机制无异。为了获得更多补贴,医疗机构仍希望多卖药、卖贵药;巨大的差价将使商业贿赂延伸到基层医疗机构,“走票洗钱”将进一步泛滥和猖獗。
而按照第二种思路,虽然割断了产品用量与补贴的关系,但低价药对医疗机构来说并无太大利益,企业没有“操作空间”,医疗机构也就无法从高价中获得隐性利益,因此医疗机构还是会偏好高价药,不会有主动降低药价的动力。
因此,无论是哪种思路,药价高的情况不仅不会改变,医保费用还会大幅度增加。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医疗机构都按照虚高的中标价格进行采购,一旦确定对医院按照药品进价的15%进行补贴,政府财政支出也将成为一个“无底洞”。
针对招标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这位人大代表建议,在不突破国家指导价的前提下,各地制定本省(市、自治区)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最高限价,然后由基层医疗机构与药品供应商通过自行谈判确定基本药物采购价。所有的交易行为须在政府提供的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以如实记录实际交易价格。政府以最高限价与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差额作为补贴基数,确定合理的补贴比例,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补贴,这样做的结果是变“要医疗机构降价”为“医疗机构要降价”,才能确保基本药物的价格不会出现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