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

2012-10-31 15:59:59    来源:  作者:

  4、做强中心公立医院。树立公立医院有限做大、无限做强的发展理念,在少数规模较大的中心公立医院探索只设急诊部、专科门诊部和住院部的可行性。着力提高中心公立医院救治危重、疑难和专科病人的能力,着重就人才、技术、特色三个方面打造中心公立医院的品牌效应,把中心公立医院做强,发挥其区域技术辐射与带动作用。

  5、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卫生信息平台,加强信息采集与处理,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以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数字化医院”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服务流程的便捷化和管理的现代化,实现对公立医院资产管理、服务供给、诊疗行为等运营状况的实时在线监管。逐步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数据为基础的医药卫生信息平台,积极推进“一卡通”,实现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各部门的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6、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职责。公立医院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的全行业管理,市级财政负责举办市属公立医院,市镇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举办区域中心公立医院,镇街财政负责举办镇街公立医院。市及区域中心公立医院实行市属集约化管理,镇街公立医院实行属地化管理。

  7、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整合资源,探索组建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暂不定级别,代表市政府履行办医职责,负责市属公立医院人、财、物的管理运作,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与业务指导。

  设立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理事会,由市分管领导任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任副理事长,由市编办、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保、卫生、药监、物价、国资委等部门负责人及社会人士任理事。理事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决策市属公立医院重要的体制机制改革、规划布局调整、年度财务预决算执行与重要的财务活动,按有关程序选配医院领导班子以及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需要理事会决策的其他事项。理事会日常工作由医管中心承担。

  各镇街政府负责本镇街公立医院人、财、物的直接管理,其医院正职领导的选配须商市卫生行政部门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竞聘上岗确定,任期一般为五年,要加强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人员调动须按有关程序办理。各镇街政府要加强本镇街公立医院管理,制定相关管理措施与考核指标体系并强化监督考核,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配合完成其有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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