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探索医院财政监管新机制。建立公立医院收支预算监管机制,公立医院所有收支必须如实入账,专户管理。在有条件的试点公立医院探索试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财政统筹收支,超支部分由市财政给予补助;镇街公立医院逐步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镇街财政统筹收支,超支部分由镇街财政给予补助。加强监督管理,政府补助专项支出应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应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严格绩效考评,建立政府卫生投入绩效评价体系,对政府卫生投入绩效进行严格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9、探索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有序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解以药补医难题,对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等途径解决。建立科学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及大型诊疗设备检查价格,加强医用耗材价格管理。
20、探索市级药品采供新机制。探索建立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供机制。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根据市药品采购专家委员会的意见研究公立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采供品种、剂型及价格等重大事宜,报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理事会批准执行。试点阶段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探索对进入我市公立医院的中标目录药品实施二次遴选,降低药品入库价格并对试点医院的药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探索建立市级药品采供新机制。成立由市监察、财政、卫生、药监、物价、审计、纠风等部门组成的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供监督委员会,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供行为进行监督。逐步做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探索全市药品集团式供应及与供药集团谈判让利新机制,减少销售环节与人员成本。探索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
21、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付费结算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探索按人头、按病种、按病例分型收费改革,不断完善总额预付费方式。探索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协作协商机制。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道路交通保险支付方式,落实医疗救助、慈善助医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大病救助专项慈善基金项目。
22、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内部比价关系。在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诊疗行为的基础上,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内部比价关系,实现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按成本定价,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含量的价格,降低偏高的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收费。逐步减少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品种数量,对确需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品种,以及植(介)入类等高价值医疗器械实行目录管理,进行差率控制。在规范部分病种的服务内容和制定诊疗行为规范的前提下,探索对少数病种按单病种收费。制定药品统一流通差率,实行药品供货价备案制,对药品实施差别定价。探索推进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建设。